對《自然辯證法概論教學基本要求》的幾點商榷意見
由教育部社政司下發(fā)各高等院校參照執(zhí)行的<"自然辯證法概論"教學基本要求>,是我國自然辯證法學科建設中一個新的里程碑.但是,其中有許多表述值得商榷:(1)真理和謬誤的劃界不等于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.(2)把科學研究方法與技術研究方法截然分開的理論依據(jù)不充分.(3)作為科學哲學核心內容的科學知識論教學內容顯得薄弱.(4)不宜用科學社會學的部分內容替換科學技術與社會的教學內容.(5)科學技術的創(chuàng)新理論的邏輯闡述不完整.科學技術的創(chuàng)新必須以科學技術的學習和應用為基礎,新的教學要求應該補充完整這個內容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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